昨日,北部新區,小區保安在業主私自開挖的地下室中查看樓房承重柱的受損情況首席記者 鐘志兵 攝
地面挖洞通向地下室
北部新區金渝大道某小區內,三年多來,200多底層業主陸續掘地3米違規修建地下室,讓樓上業主擔驚受怕。昨日,記者調查發現,早已接到市民投訴的執法部門因無處罰權,無法遏制業主的“瘋狂”行為。同時,記者獲悉,目前,市人大即將立法填補法律空白。法學專家稱,法律有溯及力,可在正在制定的法律條款中規定,對法律實施前的違規行為追究責任。
挖地三米驚見承重柱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該小區30棟2單元1-1戶看到,面向道路的一面墻被打出一道門。通過這道門,就是100平米左右的空洞,足有3米深。空洞底部,巖石裸露在外,管網懸掛半空,幾根樓房承重柱鏤空立在洞中。被埋在地下的防雷設施全部被破壞。“這個洞就是業主尚未完工的地下室。”30棟2單元3樓的居民杜女士說,2單元1-2的業主也在開挖地下室。記者透過玻璃看見,1-2房間內靠右面墻的地面上有長約3米、寬約1米的一個洞。據悉,這個洞就是用來安裝樓梯,通往地下室的。
保安勸阻竟遭業主打
小區物管方——重慶融創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說,2005年底,他們發現小區內有部分底樓業主違章建筑。隨后,小區業主開挖地下室、亂搭亂建風愈演愈烈。小區共2101戶業主,竟有428戶違章建筑,開挖地下室的就有200多戶。“曾多次前去勸阻,可業主們強行對峙,有業主還將車堵住門口!痹撠撠熑苏f,半個月前,一保安前去勸阻,還被業主方的人打傷。勸說的效果一直不明顯。該小區開挖地下室的業主陳榮新辯解說,他挖地下室花費了13萬元錢,購買了4噸鋼筋對承重柱加固,危及不到房屋的安全。
外墻裂縫能插入手指
30棟1單元2-2的黃先生說,樓下有兩家挖地下室后,他家陽臺出現寬約2厘米、長1.5米的裂縫,手指都能伸進去,現在樓上住戶非常擔心樓會塌。“地下室承重柱下面已看到巖石,巖石一遇到水就會軟化,地基就會向下沉!毙^業主、從事地質工作的代女士說。市建委總工程師吳波說,業主開挖地下室且不論影響,首先就違反國家規劃、建筑、質量安全等法規,是明文禁止的。同時,大多數開挖的地下室都會不同程度影響樓房整體結構,人為制造安全隱患。
尷尬
法規在審議執法缺依據
北部新區綜合執法處孫姓工作人員稱,該小區業主私挖地下室的行為他們早已知曉,也派人到場查證,多次下達停工通知書,但法律沒有賦予他們對這種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利。“光打雷不下雨”,執法不能敲山震虎,也就無法遏制私自開挖地下室之風。同時,他說,物管方曾以破壞地下管網向法院提起訴訟。官司贏了,判業主恢復原狀。業主只是將破壞管網進行復原,無法起到填埋地下室的效果。據悉,業主私自開挖地下室存在法律空白引起市政府重視!吨貞c市城鄉規劃條例(草案)》已獲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規定:對于擅自開挖地下室的,除勒令恢復原狀外,每一平方米地下室將按照一平方米房屋的購買價格進行罰款。
專家
法規出臺后可追業主責
重慶廣賢律師事務所律師蘇小軍說,《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立法出臺尚需一定時間,而底層業主開挖地下室危及樓上業主的安全,根據物權法及民法,業主委員會或其他業主可向法院起訴,向開挖業主提起民事索賠。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陳忠林說,在特定條件下,法律有溯及力,可對法律實施前的違法行為進行追究。相關地方法規制定實施后,至少可以要求違規業主恢復原狀。同時,他建議,市人大在制定相關法規時,可在條款中說明對法律實施前開挖地下室行為的處理方式。
見習記者鄭代娟首席記者聶飛
短評
犧牲安全“賺”了啥?
200戶底樓業主私挖地下室建“躍層”,令人震驚。表面看肇事業主占了便宜,也花錢對“鏤空”的承重柱進行加固,但樓上鄰居墻體一指寬的裂縫卻不會撒謊,動了地基,無異于讓所有住戶陪坐“炸藥包”,安全隱患可以想見。近期,本報已多次報道高檔小區亂搭亂建,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遺憾的是,雖然“挖1平方米罰1平方米房款”的地方法規已提交人大審議,但由于有時間差,讓貪婪的業主有空子可鉆,比如法律嚴禁私自破環地下管網,卻沒有對私挖地下室的禁止條款,所以,他們對執法部門的整改通告置之不理。不過,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正如法學專家所言,法律有追溯力,一旦法規生效,可以追溯違法違規的行為。在此,奉勸那些拿安全當兒戲的業主們,不要用無知挑戰科學,更不要用貪婪挑戰法律!羊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