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兩名80后男青年在銀行ATM機上取款時,因操作不當被吞了卡,竟踢打ATM機泄憤。最終倆人心里不踏實,一個多月后自首。最后,兩人賠了2萬余元給銀行,還被判了刑。
ATM機的插卡口被損壞
重慶時報5月18日訊 兩名80后男青年在銀行ATM機上取款時,因操作不當被吞了卡,竟踢打ATM機泄憤。最后,兩人賠了2萬余元給銀行,還被判了刑。
ATM機被踢得冒煙
2008年10月18日晚上10點,23歲的江北男子楊小明和25歲的男子劉學軍(均為化名)來到某銀行巴南區支行炒油場分理處的ATM機上準備取幾百元錢。劉學軍把卡塞入插卡口后,因記錯密碼,按錯幾次后,ATM機提示,已將他的銀行卡收回,請他拿身份證到發卡行取回。
取不到錢,卡又被吞掉,劉學軍心中窩火,遂對該ATM機的操作鍵一陣猛按,楊小明見狀也幫忙拍打。兩人打得興起,又抬腳踢向ATM機以泄憤,直到機器的插卡口被踢爛無法使用,兩人才憤憤地離開。
之后,劉學軍打電話給另一位朋友,讓對方給他送了200元錢過來,并告知其此事!八o我說,‘我們打了一陣之后,機器還冒了一縷煙出來’。”該朋友事后稱。
心里不踏實 一個多月后自首
不久,銀行方面發現該ATM機被損壞,調錄像一看,發現是兩青年男子所為。
經檢查,ATM機的插口處塑料塊損壞掉落,屏幕上有鞋印,機器的顯示器、讀卡器、面板等均被損壞,價值共計為24087元。
事情過去了一個多月,楊、劉兩人聽說警方在損壞的機器上提取了指紋等證據,始終覺得不踏實。去年12月中旬,兩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全額賠償了銀行修理ATM機的費用。
故意毀壞財物被判刑
巴南區檢察院審查認為,楊小明和劉學軍故意毀壞財物,數額較大,遂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對兩人提起公訴,但鑒于他們是自首,巴南區法院近日也作出從輕判決,兩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執行。
銀行工作人員提醒市民:如遇取款機吞卡,請及時致電發卡銀行,正常情況下幾天內即可領回卡。
法規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來源:重慶時報。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錄華商網 http://www.hsw.cn/ 作者:胡曉 舒楚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