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龍網6月12日報道 10日,成都公交車燃燒事件多名遇難者家屬說,事故安撫小組提出了最初的賠償方案,最高賠償標準是42萬元。但這一數字尚未得到官方證實。
北星巴士公司負責賠償
10日,多名遇難者家屬說,這兩天事故安撫小組的工作人員已分別找他們談話,提出了最初的賠償方案。每個遇難者家屬的賠償數目不一樣,但統一的最高賠償標準是42萬元。賠償方為9路公交車所屬的成都公交集團北星巴士有限公司。
一名家屬說,42萬元的賠償里包括了死亡賠償金、誤工費、喪葬費、精神損失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所有賠償項目。
賠償標準尚存爭議
另一名家屬說,協議里最大的一筆賠償是死亡賠償金。按法律,死亡賠償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他們拿到的協議標準是以去年四川省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來核算,而非根據成都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來算。
去年,四川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2633元,成都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6943元,以20年計算,前者為25.266萬,后者為33.886萬,相差8.62萬。
至少7名遇難者的家屬說,目前尚未同意這一賠償協議。 (本文來源:重慶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