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寧鄉縣夏鐸鋪鎮高新村的居委會只有8個工作人員,卻耗資600多萬元建成占地近7000平方米的2棟樓房。村民稱,辦公地點只在一棟樓的6樓,其他房間用于出租,每年租金收入可達36萬元,“這也算是一種創收手段!
1月13日,寧鄉縣夏鐸鋪鎮,這兩棟豪華辦公樓在當地引起不小爭議。
實際上,村干部工作辦公用房只占用了這棟樓的第6層,其余房間全部出租了。
紅網長沙1月14日訊 占地近7000平方米、耗資600多萬元建成的2棟樓房,是一座大酒店?錯,這是寧鄉縣夏鐸鋪鎮高新村的居委會辦公大樓。1月9日,高新村熱熱鬧鬧的一場辦公大樓落成儀式,成為高新村村民這段時間的熱門話題,由于居委會只有8個工作人員,有村民將這2棟辦公樓戲稱為“寧鄉最豪華居委會辦公樓”。
不過居委會主任鄧青良并不認為這辦公樓有多了不起,“比我們豪華的樓多著呢!编嚽嗔颊f,辦公地點只在一棟樓的6樓,其他房間用于出租,每年租金收入可達36萬元,“這也算是一種創收手段!
村民戲稱“寧鄉最豪華”
沿著金洲大道往寧鄉方向,駛過“碧桂園”的一片高檔別墅區后左拐,進入高新村的地界,這里有很多在建房屋,其中大部分是“碧桂園”開發的商品房。近幾年,高新村已有許多土地被征收開發。
兩棟褐色墻面的樓房立在路旁,十多條紅條幅從樓頂垂下來,上面寫著:“金洲新區熱烈祝賀高新社區掛牌、辦公大樓落成慶典”、“夏鐸鋪鎮政府熱烈祝賀高新社區掛牌”等。
青灰色、褐色和白色相間的墻磚,讓這兩棟樓房在周邊樓群中格外醒目。兩棟樓房分別為小棟4層、大棟6層,小棟一樓有一家正在營業的超市,還有幾間門面正在裝修。大棟的一樓空置,一根立柱上寫著:“寧鄉縣夏鐸鋪鎮高新社區居民委員會”。
記者在大樓旁邊的宣傳欄上看到,高新社區居民委員會共有8名工作人員,其中一人是新調來的大學生村官!8個人的辦公樓為什么建這么大?”記者問附近一位村民,村民開玩笑說:“這是寧鄉最豪華的居委會辦公樓,我們村有錢唄。其實他們辦公在6樓,下面的房子都租出去了!
小棟樓下超市的店員說,超市是租的門面,且小棟1樓以上的房間已經全部出租給一家企業,作職工宿舍了。
主任辦公室有獨立臥室
記者聯系上居委會主任鄧青良,鄧青良將記者帶到大棟的6樓。與以下幾層不同,該層的房間已經裝修完畢,每間房門口都掛有門牌,“主任辦公室”、“主任助理辦公室”、“會議室”等。鄧青良的辦公室里,有獨立的臥室和洗手間。鄧青良對“最豪華辦公樓”的說法感到不悅,他打開一間會議室的門,會議室里擺著上百張嶄新的凳子,“這都是簡單裝修的,哪里算豪華嘛。”
“兩棟樓一共花了600多萬元!编嚽嗔颊f,“不止是房屋主體,還包括周邊設施,比如前坪的地面磚、花壇等。”除了已經出租的門面和第6層辦公區,其他房間還是毛坯房。
鄧青良解釋了建設經費的來源:“以前有一座小學、一座老辦公樓,地基被國家征收了,600多萬元的征地費用就用作建新辦公樓!绷韮晌淮甯刹恳步忉專骸敖ǚ孔又,開過村民代表大會,來了上百個人,大部分是同意的。”
辦公樓于2008年8月份開始公開招標,到2009年1月正式定標,兩家建筑公司分別承擔大小兩棟樓的建筑任務。辦公樓后面,有一塊數百平方米的空地,“這里是要建車庫的。”幾名村干部說。3
“修大樓出租,是一種創收手段”
鄧青良說,在修建辦公樓之前,村委會前往長沙市不少居委會進行考察,“看看人家的樓是怎么建的,我們這棟樓并不顯得很豪華。比我們豪華的辦公樓多的是!
記者問:“8個人的辦公室為什么要建這么大?”鄧青良說:“我們只在6樓辦公,其他的房間都出租了,每年能收租金36萬元。我們村沒有其他的收入來源,如果不想辦法創收,農田水利、醫療保險等很多事情,哪來經費?這也是我們的一種創收手段,租金收入可以作為村務經費!
鄧青良“創收”的考慮,并不是所有村民都表示理解。采訪過程中一些村民對修建這兩棟辦公樓表示不滿,一位自稱“20多年老黨員”的村民說:“村里本來就沒有錢,征地的錢為什么不用在改善村民工作生活上?”還有村民說:“花這筆錢是浪費,修這么大,我們看不到好處。”
豪華辦公樓的沉思曲
曉宇
我生來帶著豪華的烙印,但豪不豪華,并不由我說了算,我的真實名字叫寧鄉縣夏鐸鋪鎮高新村居民委員會辦公樓。
我在寒潮降溫后的陽光燦爛中降生,寒暑的變化,讓我早就體味了人間的冷暖,我一出生就飽受關注、飽嘗爭議,風風雨雨,在這個繁華的時代,鍛造了不同的我、迷惘的我、深思的我。
我金碧輝煌地來到世間,就有許多祝福環繞著我,十多條豎幅垂在我的肩頭,“金洲新區熱烈祝賀高新社區掛牌、辦公大樓落成慶典”,“夏鐸鋪鎮政府熱烈祝賀高新社區掛牌”,我是被肯定的,但我也是被爭議的,村民們說我是“寧鄉最豪華的村委辦公樓”,我的主人——居委會主任鄧青良卻對這一稱呼,備感委屈:“看了人家的樓是怎么建的,之后我發現,我們這棟樓并不顯得很豪華。比我們豪華的辦公樓多的是”,在這棟樓里,有他帶獨立臥室洗手間的辦公室,但“這都是簡單裝修的,哪里算豪華嘛”。
就豪華來說,我的兄弟姐妹眾多,前有阜陽的“白宮”,它的建造者正面臨司法的審判,后有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貧困縣阿榮旗人民檢察院女檢察長新建的辦公大樓,與我同級別的登封市嵩陽街道辦事處,他們花2000多萬修建的“嵩陽社區綜合服務中心”,也比我豪華多了。也許我并不該來到世間,但這600多萬建設資金,的確只是征收村里的小學和老辦公樓地基所得的款項,村民們老問“征地的錢為什么不用在改善村民工作生活上”,但村干部在“建房子之前,開過村民代表大會,來了上百個人,大部分是同意的”,況且除6樓用于八個村干部辦公外,其他的房間都出租,每年能創收36萬元,這36萬元可以用來作村務經費。
小學再也不見了,經費也已用完了,其實我是孤獨的。我每夜每夜沉思,要用多少年,我才能將600多萬的建設經費賺回,而每年賺到的36萬元租金,又有多少能確實用到村民身上,而不是被以其他名目花銷掉。我每天矗立在那兒,要面對村民的目光,還要面對后來事實的檢驗——建造我的時候,居委會所做的承諾都是真的嗎?都會——實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