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重新審視和思考“消費與服務”這一命題,不應忘記服務的本質在于讓民眾樂于消費、敢于消費,能夠享受經濟發展的成果,收獲幸福與尊嚴。在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溫家寶總理作2010政府工作報告,提到要“讓人民生活得更有尊嚴”。作為消費者的尊嚴,是“人民的尊嚴”議題的一個重要面向。
賦予消費者尊嚴不僅僅是保證消費者買得放心、吃得安心、用的舒心;也不僅僅是保證消費者不受欺詐,不被歧視。 當如今實現由溫飽到小康的跨越之后,我們所追求的應是更具品質的生活和以“健康、文明、綠色、低碳”為代表的新消費理念。
今天我們呼吁追求消費者的尊嚴,不僅是為了彰顯人文關懷,更是為了保護市場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須知消費者既是社會財富價值的最大創造者,也是推動經濟發展創造就業的源動力。
盡管近年來以食品安全事件為首的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惡性事件仍屢見媒體,但我們同樣看到消費者的自主權利意識在不斷覺醒。消費者不僅以法律武器討回經濟損失,而且通過行使自主選擇權激濁揚清,用“以腳投票”的方式最終實現商家的優勝劣汰。
民為國本,民富則國強。解決民生問題的根本在于還富于民、藏富于民,推進社會公平正義,解除民眾后顧之憂。只有對未來充滿信心和盼望的國民才敢于消費,善于消費,成為有尊嚴的消費者。
我們愿為消費者的尊嚴奔走疾呼,成為這一進程的見證者和推動者。 |